房博士首页>问答详情
快速提问

你好: 2009年政府有个新政策,本科文凭在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买房签合同的,在2010年9月1日前办理房产签订手续的,可享受100%的房屋契税减免。现在听说办理房产签订手续的时间延长到2011年12月底,是这样吗?

187****7386 2010.07.29 分享
0
2010.07.29

365房博士

您好。具体规定如下:(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及以上专业技师职称)的个人或家庭(不限户籍所在地),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在本市市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拆迁安置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所纳契税额100%的补助。 (2)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并已备案的购房家庭,在 2011年8月3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时,符合规定条件的,仍享受相应的财政优惠政策。

其他类似问题
/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