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博士首页>问答详情
快速提问

我在2009年3月3日签订了首套商品房购房合同,面积105平方米,本人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已满1年。 请问:能否符合(以下) 芜政办〔2009〕8号第三款第一条 芜政〔2010〕12号 第二款第五条 芜政〔2010〕12号 第二款第八条 (以上)的契税减免政策,另外我办理产

159****5721 2010.07.29 分享
0
2010.07.29

365房博士

您好。2010年3月22日由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民政局三部门针对芜政[2010]12号文件共同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即财税费[2010]104号文件 (在http://www.wuhu.gov.cn/网站中的‘市财政局’中可查阅),该文件第二条第5款明确规定:“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内签订购房合同并在2010年9月1日前(不含2010年9月1日)办理产权登记的,按照芜政[2008]68号文和芜政办[2009]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比照您的情况您应该符合[2009]8号文相关规定。

其他类似问题
/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