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房博士
您好,目前芜湖市规定(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及以上专业技师职称)的个人或家庭(不限户籍所在地),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在本市市区内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拆迁安置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芜湖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所纳契税额100%的补助。(2) 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房并已备案的购房家庭,在 2011年8月3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时,符合上述条款规定条件的,仍享受上述相应的财政优惠政策。
365房博士
您好,目前芜湖市规定:购买首套房面积90㎡以下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面积90㎡以上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两者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85%。
365房博士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1)目前芜湖市规定夫妇双方均在芜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夫妇双方仅有一方在芜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利率是:1-5年,年利率3.330%,6-20年,利率为3.870% 。(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的情况,首先您要符合芜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与条件(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这个条件符合的话是可以的,贷款流程为: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协议付款方式——正式过户——凭过户后产权证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审批——公积金贷款成功。
365房博士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贷款剩余80%的。详细情况您可以咨询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553-3883953)
365房博士
您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住宅不得随意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该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明确“住改商”须获得整栋建筑物业主的同意。
365房博士
您好。关于交房时配套设施应达到什么标准的问题,一般应由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也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没有具体约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已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依照《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小区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在合同上未注明明确的交房条件的业主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开发商交涉。
365房博士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用来贷款的,因为您没有持续性交了,但是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
365房博士
http://home.wh.house365.com/shop/design_index.php,您好这个页面有很多装饰公司,您可以自己联系看看。
365房博士
您好,目前芜湖普遍采取的都是产权等份共有,您可以咨询一下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处(电话:3825855),如果这种情况办不了,我们建议您到公证处做一下这方面的公正。
芜湖目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您好,目前,我市执行的商转公贷款政策要求: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尚未还清的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商转公”业务。 (1)申请人必须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2)2015年12月31日以前,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3)申请“商转公”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商转公”之前,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商转公”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办理产权证的。 (6)同意以“商转公”的房屋作为抵押。 详询4008908365转802。 感谢提问,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
请问新建小区地下室人防工程车位允许出售吗?
您好。人防车位一般不允许出售,只可出租。详询4008908365转802。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
请问购房合同是夫妻两个人名称,现在要办房产证,能不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您好。一般要与购房合同一致。 希望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期待好评,谢谢。